索引号: 003187202/202112-00019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1-08-03 发布日期: 2021-08-03 13:59
文  号: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史敦文解读关于《宿州市“十四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202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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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史敦文解读关于《宿州市“十四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2021-凯发k8官网下载客户端

来源: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8-03 13:59 编辑:宿州市住建局

一、编制背景、依据、过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21号)等上级文件的要求及市政府工作安排,为全面推进宿州市“十四五”期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对未来五年(2021-2025年)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安排,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编制了《宿州市“十四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本次规划。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亟需顺应群众期盼,以小区设施改造、环境优化、服务提升为重点,推动城镇老旧小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逐步升级,全面改善城镇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和功能品质,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同步推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优化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管理运营系统和技术支撑系统,注重维护城市传统特色风貌,带动城市整体风貌改善和功能升级,既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也促进城市发展更有品质、更有效益、更高质量。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自2016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列入安徽省“全省33项民生工程”以来,宿州市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与城市能级提升、文明城市创建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紧密联系,在工作提速、空间提质、机制提效、治理提能、管理提新等方面取得成效。但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提速,宿州市城区的北部高新区、东部、南部新城区都已拉开框架,老旧小区相对集中的老城区空间品质需要同步得到提升。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有助于推进“大宿城”格局中“稳定城市十字轴线”、“优先坐实主城区”的战略内容。为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编制了《宿州市“十四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 》(2021--2025),统筹安排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时序、内容。本次规划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充分征求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后,经合法性审查,于2021年3月18日,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宿州市“十四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2021--2025)。

四、工作目标

在“十三五”城镇老旧小区基础类改造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再用五年时间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完善类和提升类改造。大力加强连片改造,统筹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两个方面的成效。

五、主要内容

(一)改造范围

宿州市“十四五”期间纳入计划的拟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共计195个。已进行过基础类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共计280个。已改造过的小区中,中心城区243个,下辖各县37个。这些小区仍有进一步完善提升的需要,但由于小区空间不足等问题,建议结合城市更新、片区综合改造等进行连片改造提升。

(二)改造目标

到“十四五”期末,完成市域纳入计划的195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包括中心城区44个,下辖各县151个;总体改造小区规模约311万平方米。

(三)改造内容

落实重点改造,支持提质改造,鼓励提前改造。重点改造建成于2000年底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老旧或缺失,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市、县城(城关镇)住宅小区(包括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将已按照地方有关规定实施基础类改造的小区,在改造内容不重复的前提下,可对房屋、小区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提高品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对重点改造小区做到“应改尽改”前提下,适当放宽改造年限,提前对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

合理确定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内容。基础类改造,主要改造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及小区内建筑物公共部位修缮,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完善类改造,主要改造提升人居环境及配套设施,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要。提升类改造,主要优化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智慧化改造,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四)规划方案

稳抓“基本盘”,继续推进单区改造;按照相关政策文件、标准规范的指引,以现状问题和居民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纳入计划的195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其中中心城区44个,下辖各县151个。改造内容实现基础类改造“应该尽改”,主要包括雨污分流、线网“蜘蛛网”整治、建筑外墙粉刷、防盗窗整治、停车位划线等。同时推动完善类和提升类内容的逐步普及,大力加强服务类设施内容的建设。

扩大“朋友群”,积极推进连片改造;基于现状条件,规划确定中心城区15个连片改造片区。打破传统“小区概念” 拓展改造边界进行跨小区、跨片区组合推进社区合并,整合共享公共资源。

塑造“特色片”,努力打造特色改造;衔接《宿州市景观风貌规划(空间特色规划)》,沿袭城市整体风貌导向,对老旧小区改造提供城市视角的特色指引。衔接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打造四条特色展示路径;融合相关规划与上位规划部署,打造宜居生活、老城文化、云都特色、商业中心四类特色街区。

选拔“领头雁”,重点打造示范改造;筛选区位较为重要、群众改造意愿大、相邻程度高、可利用空间足、社区治理初见成效的连片小区,打造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示范片区。示范内容包括:完善类、提升类内容改造、社区规划师机制培育、社区治理信息平台构建等。中心城区提出 9个重点示范片区,皆包含了多个老旧小区及相关城市片区的连片改造,以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内容为主。

(五)重点任务

搭建“积木盒”,形成模块工具箱。结合宿州市的实际情况和各种需求,梳理形成改造内容“菜单”,并将一系列“菜单”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实际场景进行模块化组合,形成集成式的“积木盒”改造模块工具箱。

完善“生活圈”,衔接规划系统性。衔接城市各类专项规划规定,统筹梳理宿州市中心城区的5分钟、10分钟、15分钟生活圈布局,让社区成为城市魅力、城市效能、城市韧性的重要支撑。

构筑“智慧脑”,建立信息化平台。建立“两级多功能”老旧小区信息平台,从老旧小区改造入手,基于老旧小区整体管理与优化视角,由市级主管部门牵头建立“两级多功能”老旧小区信息平台。未来可升级为市级社区管理信息平台,并纳入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城市管理信息化系统,积极接入安徽省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管理系统。

引入“社计师”,探索共同缔造法。实施“美好社区,共同缔造”行动,引入“社区规划师”(简称“社计师”)制度,构建“规划服务团队 本地运营团队 咨询专家团队、社会热心人士”组成的技术联盟,与社区居委会、居民群体进行密切沟通,打通规划方案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六)行动计划

基于宿州市城区和各县的城镇老旧小区摸底排查,建立储备项目库。进一步厘清储备项目的改造迫切性和条件成熟度,秉持“实施一批、储备一批、筹划一批”的思路,科学编制“十四五”期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行动计划,有序开展宿州市城区和各县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十四五”期间,宿州市计划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合计195个(其中埇桥区44个、砀山县2个、灵璧县73个、萧县24个、泗县52个),涉及居民户数合计26951户,总建筑面积311万平方米。

2021年,计划实施38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其中埇桥区8个、砀山县2个、灵璧县5个、萧县5个、泗县18个),涉及居民户数3921户,改造总建筑面积42.35万平方米。

2022年,计划实施42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其中埇桥区13个、灵璧县11个、萧县6个、泗县12个),涉及居民户数5800户,改造总建筑面积59.24万平方米。

2023年,计划实施4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其中埇桥区7个、灵璧县16个、萧县6个、泗县11个),涉及居民户数5795户,改造总建筑面积66.95万平方米。

2024年,计划实施4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其中埇桥区8个、灵璧县24个、萧县4个、泗县7个),涉及居民户数6495户,改造总建筑面积83.58万平方米。

2025年,计划实施32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其中埇桥区8个、灵璧县17个、萧县3个、泗县4个),涉及居民户数4940户,改造总建筑面积58.47万平方米。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积极协调市直各部门共同组织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规划、老旧片区改造实施方案,精准测算所需投资,科学划分改造区域,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着力促进老旧片区改造项目。

(二)优化政策保障。坚持规划统筹,简化项目审批,明确政策支持,落实税费减免。

(三)完善资金保障。落实居民责任,加大政府投入,鼓励社会参与,拓展维修资金。

六、下一步工作

(一)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系统谋划和稳步推进,我市将通过加强宣传引导、科学制定改造方案、强化部门配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接城市更新实施片区化改造,积极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创新融资模式,全面破解资金难题。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政策的支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积极探索创新融资模式,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并从中收益,通过市场化运作,有效解决财政资金难题,缓解财政压力。

 

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宿州市住建局城建科科长丁佳

咨询电话:0557-3960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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