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污染防治检查结果】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2023.4.3)-凯发k8官网下载客户端
2022年8月份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排查交办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位于拂晓大道与鞋城一路交口西南侧的茂源景悦项目,现场裸土未完全覆盖、路面积尘较多。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用防尘网覆盖裸土,并增加道路的冲洗及洒水频次。
四、目标任务
裸土全覆盖、增加道路清洗及洒水频次。
五、完成时限
2023年6月30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裸土已覆盖,路面无积尘。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960682
电子邮箱:361992120@qq.com
2023年4月3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10月份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自主排查交办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位于迎宾大道与宿淮南路交叉口西南侧的王徐安置区项目,现场路面积尘较多。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对路面进行清扫,同时增加道路冲洗及洒水频次。
四、目标任务
增加道路清洗及洒水频次。
五、完成时限
2023年6月30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路面无积尘。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960682
电子邮箱:361992120@qq.com
2023年4月3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9月份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自主排查交办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位于拂晓大道与外环南路交口东北侧的百大冷库项目,现场裸土未完全覆盖、路面积尘较多。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用防尘网覆盖裸土,并增加道路的冲洗及洒水频次。。
四、目标任务
裸土全覆盖、增加道路清洗及洒水频次。
五、完成时限
2023年6月30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裸土已覆盖,路面无积尘。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960682
电子邮箱:361992120@qq.com
2023年4月3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1月份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排查交办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位于鞋城三路与西昌南路交叉口东北侧的百丽府项目,现场路面未及时洒水降尘。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增加道路的冲洗及洒水频次。
四、目标任务
增加道路清洗及洒水频次。
五、完成时限
2023年9月30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路面无积尘。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960682
电子邮箱:361992120@qq.com
2023年4月3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11月份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自主排查交办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位于外环二路与金河路交叉口东南侧的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现场裸土未覆盖、路面积尘较多。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用防尘网覆盖裸土,并增加道路冲洗及洒水频次。
四、目标任务
裸土全覆盖、增加道路清洗及洒水频次。
五、完成时限
2023年6月30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裸土已覆盖,路面无积尘。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960682
电子邮箱:361992120@qq.com
2023年4月3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10月份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自主排查交办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位于金江六路与金安路交叉口西南侧的伊维特新材料二期项目,现场建筑材料未完全覆盖,路面积尘较多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用防尘网覆盖建筑材料,并对路面进行清扫,增加道路冲洗及洒水频次。。
四、目标任务
建筑材料全覆盖,增加道路冲洗洒水频次。
五、完成时限
2023年6月30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建筑材料已覆盖,路面无积尘。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960682
电子邮箱:361992120@qq.com
2023年4月3日